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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迦6:8】

保护公民信仰自由 促进宗教服务社会

Super User 9月2日8:38

二、关于中国社会对宗教的认识和评价

近百年以来,我们的舆论对中国社会现状和中国文化传统存在着一种误读,即坚持认为 中国是世界上“唯一”宗教观念淡薄、上千年的传统文化不以宗教为主的国度及民族。其实,这种说法在学术意义上很值得商榷,在事实上也很不准确。当然,这里 涉及到对宗教理解和定义的问题,同样也涉及到我们的文化对宗教的价值判断问题,故此才有儒教是否为宗教的长期争论。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没有宗教、儒教不 是宗教之说最早本来就是外国人所提出来的。这一看法可以追溯到明末来华传教的意大利耶稣会士利玛窦,他认为以基督教为标准的宗教要高于中国文化,故而认为 代表中国文化的儒教不是宗教且低于宗教,希望中国士大夫知识阶层能够皈依他们所谓更高水平的宗教。且不论历史上关于宗教理解的纷争,仅就今日中国的国内、 国际处境而言,过于强调、突出中国的“非宗教”性在政治上也是很不睿智的。当前境外敌对势力在大力渲染中国社会文化的“非宗教性”,借此夸大、凸显宗教与 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差别及分歧,进而大肆宣扬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中国政治和文化乃是“非宗教”、“反宗教”的,并据此想把中国社会文化 及我们当前的主流意识形态打入另类,企图使我国在国际社会中被边缘化,被彻底孤立,被从世界文化共识中挤出去。而如果我们自己还特意强调这种“非宗教” 性,则对这种攻击有意或无意形成了呼应、表示了承认和肯定,这无疑会给境外敌对势力攻击我们、排挤我们提供最直接的口实和所谓确证,其结果这一推一拉反而 汇成了不利于我国宗教工作及宗教政策的合力。故此,我们应该谨慎对待这种曾流行、最近又被反复重提的“非宗教”论,从讲政治的意义上为我国继续深化改革开 放、扩大国际交往创造更好、更佳的氛围、条件和选择。

对宗教的怎么看会影响到对宗教的如何办,那种从整体及基本观点上否定或贬低宗教的 认知和行为,会使我们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统一、推动民族团结的努力事倍功半,费力而不得好。目前,这种在 根本意义和基本看法上对宗教作负面之论的意向,实际上已在宗教认知和宗教工作实践上造成了矛盾和悖论,使人们对我们宗教政策的依据和意向会产生怀疑和不 解。一方面,我们强调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让我国宗教形成爱党爱国爱教的 发展方向,使广大信教群众尤其是宗教领袖跟党一条心、保持与党的一致,听党的话,跟党走;基于这一思路,我们组织了对宗教领袖的学习培训,开设了让宗教界 参加的各种研讨班及论坛,在宗教社团机构中建立了党的组织和政府管理体制,并在实施对宗教有效、积极管理的同时资助、维护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的基本生存和 社会保险,使中国宗教界感受、体会到党和国家对宗教的关怀和支持。但另一方面,却又反复在我们的重要报刊杂志和公开媒体上明确在最根本的认知上否认和否定 宗教,让人们与宗教在意识形态及价值观上划清界限、保持距离,甚至对宗教加以批判,结果实际上把宗教当作了中国社会、中国政治和中国文化的另类或对立面; 这些说法没有考虑或顾忌宗教界的情感和反应,没有细想由此可能会造成宗教界与我们的生分和隔离,而且也会使我们的上述积极做法徒劳无功。这些在核心点和基 本点贬损、否定宗教的言行,显然并不符合“更多地从积极方面来看待宗教,肯定宗教在促进和谐方面有积极作用”、“积极弘扬宗教教义中扬善抑恶、平等宽容、 扶贫济困等与社会主义社会道德要求贴近的积极内容”这一基本精神,从而也就很难真正“带领信教群众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实现“使信教群众在全面建 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下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的强国使命。这种矛盾和悖论很容易让人质疑我们的政策水平和管理智慧,也会使我们的理论与实践难以有机协调、 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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